建议各位抽空来看一下下面的这个视频。这个视频是在Harvard Law School举行的一个关于“Do Affirmative Action on Campus Does More Harm Than Good”的这样一个debate。这个视频中的主角叫Randy Kennedy,是哈佛法学院的教授。他发言中所表露出来的亚裔在入学中受到伤害没什么了不起、亚裔不应因此感到愤怒的观点,可以说是我们亚裔孩子所面临的悲惨现实!https://youtu.be/AMHxH5yyj9M
Admission Requirement a) 完全按分数 b) 分数加其他领域(社会活动,leadership等等)的考虑holistic(不包括Race) c) 分数加其他领域的考虑holistic(包括Race) 我们在反对c)时,很容易被理解为另一个极端a). 反方的有些专业人士故意把我们的观点往a)上引, 误导我们好像不考虑race就是分数第一。Not at all, 我们认为分数外的很多因素很重要,就是不应该把race, gender等作为直接考虑因素。 这是我和比我左的朋友们的重要区别。
Diversity on Campus 最左:Racial Quota,人为规定种族比例(公开的或隐性的),高院已裁决违宪 最右:在决定衡量因素(criteria)时,只引入merit指标完全按市场规律选择,whatever will be will be。不关心结果是否会造成Diversity 在Campus 消失。 一个好的解决方法应该在两者之间的一个位置。 Diversity也很重要,既是社会对弱势群体的照顾,社会和谐集体进步对整个社会十分必要,但不一定非要通过直接race加分而实现。Jeb 2000年在佛罗里达下令禁止公立学校入学和其他方面consider race. 结果非裔入学比例稍有下降,拉丁裔的比例几乎没变。当然,越好的的藤校做到这点越困难,需要引入些非merit的指标,比如家庭收入,所住区域等,但不用引入race本身。奥巴马的孩子就不用受照顾。所以,各校各地区情况不一样,靠高院一刀切不是最好办法。佛罗里达或加州的搞法也不能一下适用到全国。但关键考虑是如何在招生过程中不直接考虑race,但结果却能preserve diversity,让各族人民都有机会。佛罗里达做到了,别的学校别的地方该如何做,特别是好学校,就是各方该集思广益的事情,最好先不把问题政治化,弄成两党之争。
"It is indisputable that both in absolute numbers and percentages, minorities that attend the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have increased and exceed the levels of minority admissions from the pre-Prop. 209 days. "